我县被评为湖南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先进单位

2012/2/22 11:46:54   来源:隆回同乡录   浏览:105  

我县被评为湖南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先进单位

(湖南省林业工作会议举行颁奖仪式。)



  红网隆回2月22日讯(通讯员 杨贵新)2月17日,湖南省林业工作会议召开,湖南省隆回县被评为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先进单位。
  
  据隆回县林业局局长刘维湘介绍,全县共有林业用地163300公顷,其中公益林面积60285.0公顷,全县累计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3014.41万元。
  
  隆回县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管理,从严管住斧头。每年1至5月为隆回县林木采伐冻结期,冻结采伐指标。隆回县对公路和水库、河渠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都实行禁伐管理;对小沙江、虎形山、麻塘山三个乡镇封禁十年,取消商品材指标,对望云山、九龙山、木瓜山、大东山、白马山五个国有林场林场实行休伐,不下达任何商品材指标。
  
  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。隆回县将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划分到小班,做到管护“人员、地块、责任、奖罚”四到位。同时,加大林业违法犯罪打击力度。近年来,隆回县共办理林业案件562起,办理森林刑事案件82起,刑事拘留并转捕64人,移送起诉48起48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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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上传:孙觉   责任编辑:隆回同乡录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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